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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顶罐的呼吸排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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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顶罐的呼吸排放计算
固定顶罐的呼吸排放可用下式估算其污染物的排放量:
LB=0.191×M(P/(100910-P))^0.68×D^1.73×H^0.51×△T^0.45×FP×C×KC
式中:LB-固定顶罐的呼吸排放量(Kg/a);
M-储罐内蒸气的分子量;
P-在大量液体状态下,真实的蒸气压力(Pa);
D-罐的直径(m);
H-平均蒸气空间高度(m);
△T-一天之内的平均温度差(℃);
FP-涂层因子(无量纲),根据油漆状况取值在1~1.5之间;
C-用于小直径罐的调节因子(无量纲);直径在0~9m之间的罐体,C=1-0.0123(D-9)^2 ; 罐径大于9m的C=1;
KC-产品因子(石油原油KC取0.65,其他的有机液体取1.0)
工作排放计算
工作排放是由于人为的装料与卸料而产生的损失。因装料的结果,罐内压力超过释放压力时,蒸气从罐内压出;而卸料损失发生于液面排出,空气被抽入罐体内,因空气变成有机蒸气饱和的气体而膨胀,因而超过蒸气空间容纳的能力。
可由下式估算固定顶罐的工作排放:
LW=4.188×10^-7×M×P×KN×KC
式中:LW-固定顶罐的工作损失(Kg/m3投入量)
KN-周转因子(无量纲),取值按年周转次数(K)确定。周转次数=年投入量/罐容量
K<=36,KN=1
36<K<=220,KN=11.467×K^-0.7026
K>220,K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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