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消防水箱指符合规范要求的静压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的水箱,利用重力自流供水,设置在建筑的最高处,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时,应设增压稳压设施。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必须设置消防水箱,系统平时仅能满足消防水压而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发生火灾时,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提供灭火用水量。
基础可采用混凝土条形梁,或工字钢。组合式不锈钢水箱顶部对角设有透气空气过滤装置,规格和数量根据进口尺寸大小由用户确定装置。组合式不锈钢水箱内部均使用拉筋。各管口法兰均为1.0MPa标准法兰。在布置组合式不锈钢水箱位置时,应参照GB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组合式不锈钢水箱规格技术参数或方位与实际使用不适合时,由不锈钢水箱设计人员按实际需要提出确定。
组合式不锈钢水箱广泛地适用于房地产、工矿、企事业单位、住宅、宾馆、饭店等建筑,作为生活饮用水、消防用水及对水质要求较高的食品、医药、卫生等储水设施。
箱体轻盈美观高质量的冲压工艺,既保证了箱体最大限度的承压需要,又降低了材料厚度,满足了箱体的美观实用的要求。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T,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50T,当建筑高度大于150米时,不应小于100T。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T,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36T。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T。
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T。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T,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T。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小于30000?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T,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的商店,不应小于50T。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³,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³,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³;
2、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8m³,当一类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³;
3、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m³;
4、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m³;
5、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m³,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m³;
6、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m³,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的商店不应小于50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