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谨防三陷阱
眼下,正进入装修旺季,家具销售也迎来热潮。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买家具谨防三大陷阱,即“处理家具”不退不换、“两次”维修存在误解、附属家具不给退货。
按照《消法》规定,处理品也是商品,国家有三包规定的必须按照执行,不同的是商品有“瑕疵”的在出售过程中标明处理原因的,质量再出现问题的除外。
家具在同一部位出现质量问题维修两次后才可以更换这也是经营者经常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按照《消法》规定,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经营者应当给予退换,并没有强调是同一部位出现质量问题。
另外,经营者销售成套的家具,在主家具出问题退货时,附属家具却不给退换。工商部门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因标的物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其效力及于从物;因从物不符合规定的,解除合同效力不及于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