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门国家标准(GB1998-17565)
1.范围
标准规定了防盗安全门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是设计、制造、验收防盗安全门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居民住宅及其他民用建筑使用的防盗安全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BG/T 5824-1986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 10408.1-1989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A/T73-1994 机械防盗锁
3.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防盗安全门牌号burglary resistant safety door
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抵抗一定条件下非正常开启,带有专用锁和防盗装置的门。
3.2安全级别 safety class
在规定的破坏工具作用下,防盗安全门最薄弱环节能够抵抗非正常开启的净工作时间的长短。
3.3平开门flush door 门扇为整体结构,较链装于门侧,向内或向外开启的单扇门。
3.4折叠门folding door 门扇由多扇(根)组成的门。包括拉闸式和多扇较链折叠式门。
3.5栅栏门牌号fence door 门扇由多条(片)固定栅棍组成的门。
3.6定时锁 time door 锁的开启时间可以受到控制的一种自动锁。
3.7双向锁 double faced lock 带有内、外锁头的专用锁。
3.8专用锁 special lock 锁芯明显不同于单排弹子结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异物在1min内不能打开的锁具。
3.9防撬锁 burglary resistant lock 头门时主锁舌处于自锁状态的专用锁。
3.10普通机械手工工具有 common machine hand tools 普通机械手工工具包括各种式样的凿子、锉子、楔子、钳子、螺丝刀、扳手、钢锯、长度不大于600mm的大铁剪、1.2kg的手锤钻、长度不大于600mm、直径不大于50mm的各种形状撬棍和撬扒工具。
3.11便携式电动工具 portable elecric tools
便携式电动工具包括钻头直径不大于12.5mm的手电钻、冲头直径不大于25mm的便携式电锤或气动锤。
3.12 615cm2 opening 615cm2 opening
最小边长尺寸为152mm的矩形开口、直径为281mm的圆形开口或斜边为497mm长的等腰直角三角形。
3. 13门体试验设备 door testing equipment
可将防盗安全门安装并固定住的一种试验设备,该设备在刚度和强度上可以满足安全门破坏性试验和操作功能试验的要求。该设备应可安装多种尺寸规格的防盗安全门,悬摆横梁应可上下、左右移动。
4. 产品分类及标记
4.1防盗安全门产品根据其安全级别、结构型式、门扇关闭方向进行分类,并给出相应标记、代号。
4.2防盗安全门产品的标记为FAM。
4.3防盗安全六产品的安全级分别为A、B、C三级。
4.4防盗安全门产品按其结构型式(门型)分类如下:
a)全封闭平开门,用P表示;
b)栅栏式平开门,用S表示;
C)栅栏式折叠门,用Z表示;
4.5防盗安全门产吕按其门扇关闭的方向分别使用如下代号:
门扇关闭方向代号说明图例
门扇顺时针方向由内向外关
门扇顺时针方向 由外向内关
门扇逆时针方向由内向外关
门扇逆时针方向由外向内关
4.6产品标记代号排列顺序
5.技术要求
5.0门顺时针由内向外关
5.1一般要求
5.1.1所有金属和木质构件表面化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漆层应有防锈底漆,漆层表面应无气泡和漆渣,电镀层色泽均匀,镀层无脱落。
5.1.2栅栏式折叠门的铆接应采用高强度铆钉,铆接质量应保证铆钉中心线没有明显偏移现象。
5.1.4在锁具安装部位以锁孔为中心,在半径下不小于100mm的范围内应有加强防钻钢板,以阻止穿透门扇一个孔洞,从而拆卸锁具、打开门扇的破坏。
5.2安全级别
各种结构形式的防盗安全门在规定的破坏工具作用下,按其薄弱五一节能够抵抗非正常开启的净工作时间的长短分级如下:
平开全封闭式防盗安全门 平开栅栏式、折叠栅栏式防盗安全门
A级:15min A级:10min
B级:30min B级:20min
C级:45min C级:30min
5.3 门框、门扇尺寸
5.3.1钢门框的制作钢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mm.
5.3.2钢门框上有锁孔时,其与锁舌(栓)的最大配合间隙不应大于3mm
5.3.3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mm,门扇与门框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4mm。
5.3.4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mm,门扇与门框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4mm。
5.3.4门扇与门框铰链边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2mm,门的开启边在关门状态与门框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3mm.
5.3.5门扇与地平面铰链边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2mm,门的开启边在关门状态与门框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3mm。
5.3.6门框、门扇对角线尺寸、门扇外形尺寸公差符合表1规定。
5.3.7门框与门扇之间或其他部位可以安装防闯装置,装置本身及连接强度应可抵抗30kg沙袋的9次冲击而不产生断裂或脱落。
5.3.8门扇在30kg沙袋软冲击载荷作用9次后,不应产生大于5mm的凹变形。
5.3.9栅栏式防盗安全门水平或垂直方向的栅栏间隔不应大于60mm,u单个栅栏最大面积不应超过250mm X 60mm。
5.3.10栅栏式防盗安全门安装锁具的钢制面板厚度不应小于4mm,其沿门扇高度方向的最小尺寸不应小于300,沿门扇宽度方向的尺寸应可保证与门扇框架整体连接。
5.4门铰链
5.4.1门铰链应能支撑住门体重量,门在开启90º过程中,门体不应产生倾斜、门铰轴线不应产生大于2mm位移。
5.4.2门铰链应转达动灵活,在49N拉力作用下门体可灵活转动90º。折叠门扇(或根)的铰链在49N力作用下,应可收缩开启,其整体动作就应一致。门扇折叠后,其相临两扇面的高低差值不应大于2mm。
5.4.3门铰链在强度上应可承受使用普通机械手工工具对铰链实施冲击、錾切破坏时传给铰链的冲击力和撬扒力矩,在规定的时间内,门铰链应无断裂现象。采用焊接进,焊接不得高于铰链表面。
5.4.4门铰与门扇的连接处,在6000N压力作用下,力的作用方向为门的开启方向,门框与门扇之间不应产生大于8mm的位移,门扇面不应产生大于5mm的凹变形。
5.5门锁
5.5.1机械防盗锁
防盗安全门上安装的门锁最低应符全GA/T73中A级别机械防盗锁的技术要求。图纸上应标明选用的机械防盗锁的产品型号和制造厂名称。
5.5.2电子密码锁
5.5.2.1电子密码锁输入开启密码前,可以设有开启程序,该程序应简短、可靠、易记,并可定期或非定期更改。门被关闭后,电子密码锁即应进入锁闭状态。
5.5.2.2电子密码在感应不大于100N撞击力的激励时,不产生误动作和损坏现象。
5.5.2.3电子密码锁设有时间密码时,在24h的工作期间内,其开启时间的准确度不应超过±2min。
5.5.2.4如果是采用改变接线位置来更换电子密码锁的密码是,其接插件的插件耐久性应可达到6000次不出故障。焊接引出线或接插件引出线在49N拉力作用下持续1min,不能产生断线、脱焊和接触不良现象。如果用密码改变密码,其密码盘在6000次按键动作中不应出现故障。
5.5.2.5连续三次输入错误密码时,电子密码锁应能触发报警。在报警状态,电子密码锁处于不解码状态。电子密码锁失效、断电时,应有紧急开启手段。
5.6防破坏
防盗安全门在普通机械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等相互配合作用下,在A级、B级、C级规定的净工作时间内,应该不能打开门或切割出一个穿透门体的615cm2的开口。
5.7报警装置
5.7.1防盗安全门可以安装报警装置,其安装位置应不易遭受外部破坏,且不影响门的开启。
5.7.2报盗信号显示可为两种形式,即本地声音报警或接入报警传输网络。
5.7.3门扇及门框遭受下列方式之一的入侵攻击时,报警装置应在30s内发出报警信号。每次报警时间不应少于1min。
a)门体遭受300N以上的冲击力;
b)金属敲击门扇、门框的声级大于100dB(A)。
5.7.4 C级防盗安全门的报警装置还应对下列方式之一的入侵攻击产生报警信号。
a)火焰切割门扇金属;
b)用钥匙连续开启锁具时间超过100s
5.8电源
5.8.1报警装置或电子密码锁用一次或二次电池供电,当工作电压下降到额定值的80%、或产品规定值时,应有欠压报警指示。
5.8.2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110%范围内变化时,报警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5.9电气安全要求
5.9.1防盗安全门上使用交流电源时,其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或金属门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不小于200MΩ,湿热条件下不小于5 MΩ。
5.9.2防盗安全门上使用交流电源时,其电源引入端与外壳或金属门体之间应能承受 5Hz、2KV交流电压的抗电试验,历时1min应无击空和飞弧现象。
6.试验准备
6.1试验人员
6.1.1试验人员应有开启门锁、门体的专门技能。试验人员应研究防盗门的技术图纸、所用材料特性。针对其薄弱环节确定试验先后顺序及试验具体部位。
6.1.2由两名试验人员组成破坏性开启试验小组。试验小组根据产品具体情况确定试验样件制作与试验条件。进行防盗门破坏试验时,两名试验人员应轮流进行。
6.2试验样件
6.2.1试验样件应与整机产品某部位在结构、材料及尺寸上相一致,每一个试验部位的试验件数量为1-3件,由试验小组确定。
6.2.2试验样件在设计、制造时,应充分考虑试验设备对试验样件的装、卡要求,装、卡不应影响试验样件的等效性。
6.2.3试验样品安装
防盗安全门要按照实际要求安装在门体试验设备上或专用的试验固定支架上,然后进行功能检查和其他试验。
7.试验方法
7.1破坏试验
防盗安全门至少应进行以下破坏试验:
钻掉锁芯,用螺丝刀转达动锁体,打开门或推动折叠门;
A)钻掉锁芯,用螺丝刀转动锁体,打开门或推动推叠门;
B) 用钢锯锯割、錾切栅栏门的栅条、用长錾子錾切锁体,用撬棍子撬断锁体连接件;
C) 锉磨、冲錾折叠门铰链、铆钉,撬扒折叠门扇缝,试图拆除折叠门扇;
D) 钻、錾门框铰链处,用扁刃撬扒工具拆卸门铰链;
E) 用套筒或类似扳动工具对门把手施动扭矩,以图震开、冲断锁体内的锁定档块或铆钉;
F) 用钻切、锯、錾、撬、撕等方法,试图在门扇上打开一个615cm2的穿透门扇的开口;
G) 錾掉门框锁定点处的金属,在锁定点的上、下间隙伸进撬扒工具,试图松开锁舌。
试验结果应符合5.1.4、5.2、5.4.3、5.5和5.7的要求。
7.2外观及尺寸检查
对外观及尺寸进行检查进,应使用以下量具:
钢卷尺、钢板尺、厚薄规,刻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
深度尺,300mm以上直角尺,长度为1m钢制平尺。
7.2.1表面处理检查
在入库时间超过15d的产品中,用目视和刮掉局部表面处理层的方法检查处理质量,检查结果应符合5.1.1的要求。
7.2.2间隙检查
用厚薄规插进门扇与门框之间的间隙,插进门扇与门框在贴全面的间隙,以最大插进厚度作为间隙值,测量结果应符合5.3.2-5.3.5的要求。
7.2.3尺寸测量
使用适宜的量具测量门框、门扇两对角线尺寸、门框、门扇高度尺寸按图书馆1A-A和B-B位置测量,宽度尺寸按图1C-C和D-D位置测量,门扇厚度的测量位置按图示贺圆圈所标定的位置进行。以栅栏中心线为基准,测试栅栏门的栅栏间隔和单个栅栏面积,测量框、扇搭接宽度,框、扇间隙及栅栏门安装锁具的钢制面板,测试结果应符合5.3.1、5.3.3、5.3.5、5.3.6、5.3.9、5.3.10和产品图纸的精度要求。
测量结果应符合5.3.2-5.3.5的要求。
7.3门铰链试验
7.3.1门铰链受力稳定性
将门扇分别打开30°、60°、90°,门扇应能分别稳定停住。分别从30°、60°、90°角将门扇关闭检查铰链部分是否有窜动。检查结果应符合5.4.1的要求。
7.3.2门铰链转动试验
将弹簧拉力装置装卡在门把手上,通过弹簧拉力装置施加49N拉力,将门拉开;将弹簧拉力装置装卡在门的反方向,施加49N拉力,将门关闭。试验结果应符合5.4.2的要求。
7.3.3折叠门相邻扇(根)不平度
折叠式防盗安全门压缩折叠后,用深度尺测量相邻扇(根)的高度差值,测量结果应符合5.4.2的要求。
7.3.4门铰链破坏试验
按5.4.3规定的工具,由一名试验人员实施人工破坏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4.3的要求。
7.3.5门铰链与门扇连接强度试验
用20mm χ50mmχ 100mm的钢质压板,按图2位置放置,在压板上逐渐加静压力到6000N,并保持1min,检查框、扇之间的相对位移及门扇凹变形。试验结果应符合5.4.4的要求。
将防盗安全门安装在门体试验设备上,吊架横梁连接1500mm长的绳索,绳索端连结30kg重的球形沙袋作为悬摆,悬摆位置与落点的高度差值为800mm(如图3所示)。球形沙袋落点为门扇下一步1/3部位和所有的锁定点处,试验时每个落点冲击9次,每次冲击间隔时间为1min,一般应按落点位置决定试验样品数量。试验结果应符合5.3.7和5.3.8的要求(作5.3.7试验时,门锁应开启)。
7.5电子密码锁试验
7.5.1操作试验
按照电子密码锁的正常开启程序,进行5次开启试验,对专用程序应进行5次正确输入,5次错误输入试验;关闭门体,检查电子密码锁的状态;更换10次电子密码进行开启试验;修改专用程序5次,按试验选定的电子密码进行开启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5.2.1要求。
7.5.2抗撞击试验
将电子密码锁及键盘或其他密码操作装置固定在50mm厚木板上,让电子密码锁处于加电状态,在键盘防护外壳四周用板长45.mm的1.2kg锤头敲击5min,使用测量装置监测其撞击力不大于100N,进电子密码锁功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5.2.2要求。
7.5.3定时试验
电子密码锁时间密码的测试应分别设定30.min、60min、240min、960min作为时间密码的周期,启用时间密码的同时启动电子计时秒表,在时间密码有效周期内,按照规定程序输入正确密码,重复5次;在时间密码的解除期内,按规定程序输入正确密码,重复5次,在时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应至少做一次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5.2.3的要求。
7.5.4引出线受力试验
将插接件引出线或焊接引出线固定在5kg重的验锤上,让引出线在试验锤的重力作用下保持1min,用目视和加电工作方式检查引出线的接触是否良好,试验结果应符合5.5.2.4要求。
7.5.5密码盘、接插件耐久性试验
在耐久性试验装置上,以不大于15次/min的速率按动密码盘6000次,将受试样品安装到电子密码锁上进行密码盘的电操作功能试验,从0-9的十个数字均应试验到;在插拔试验装置上,对接插件进行6000次插拔动作试验,测试插拔动作试验,测试接插件电性能。测量结果应符合5.5.2.4的要求。
7.5.6紧急开启接口试验
输入三次错误密码,检查是否产生报警状态;在报警期间输入专用程序及正确电子密码,检查电子密码锁的开启情况;人为制造电子密码锁出现电路故障而失效,检查电子密码锁紧急开启接口的功能。试验结果应符合5.5.2.5要求。
7.6门锁试验
7.6.1门锁试验
除互开率试验外,均按GA/T73-1994第7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7.6.2互开率试验
随机抽取100把锁头,用其中一把的钥匙依次开启其余99把锁头,重复此试验。每开启一个锁头,在开启次数上加1,同号开启,在开启次数上加0.5并按下式计算互开率:
R
X%= --------- X 100%
T(T-1)
式中X%--------互开率;
T--------取样数量;
R--------开启次数。
当钥匙互相插不进的次数大于试验次数的0.1%时,则本批样品试验无效,需重新抽样。试验结果应符合5.5.1要求。
7.7报警系统试验
7.7.1报警触发试验
将报警装置按产品设计要求组成完整系统,用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情况。对防盗安全门5.7.3规定的入侵攻击,同时启动电子计时秒表,观察记录报警信号产生的时间及报警状态的变化情况,用人工消除报警信号。对这一过程连续重复5次。试验结果应符合5.7.1、5.7.2和5.7.3的要求。
7.7.2 C级防盗安全门报警试验
C级防盗安全门应按5.7.4规定的条件,按7.7.1的试验方法进行报警触发试验。试验结果应符5.7.4的要求。
7.7.3电源试验
7.7.3.1欠压报警试验
用数字显示的0-32V直流稳压电源代替一次或二次电池,调整到额定工作电压,测试产品的正常工作性能。将工作电压逐步下降,记录产生欠压报警时的电压值,用电子秒表记报警时间,观察报警显示状态。调整稳定电源电压到额定值的85%,检查产品功能。试验结果应符合5.8.2的要求。
7.8电气安全试验
将防盗安全门上安装的报警装置,电子密码锁从门上分离出来,组成单独完整的模拟试验样件,按GB10408.1-1989中的5.8.1和5.8.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9.1、5.9.2的要求。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检验分类为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
鉴定检验是用本型号的若干试验样品进行一系列完整的检验。当主要设计、工艺、材料及零部件更换或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均应进行。
质量一致性检验由四个检验组组成:
A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全数检验。
B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抽样检验。
C组检验(周期),半年进行一次。
D组检验(周期);每年进行一次。
8.2试验项目
8.3抽样规则
8.3.1防盗安全门只对B组试验进行组批,除破坏性试验外,产品在出厂前应逐台作A组检验,有不合格项时,产品不得出厂。
8.3.2进行C组检时,一般抽取批量产品的0.5%,批量小于1000台的产品均抽样5台。
8.3.3防盗安全门的B组试验抽样数量按表3.
8.4判定规则
8.4.1表2规定的试验项目如果有一项A类试验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
8.4.2 发现A类不合格品时应立即停止检查,并在相应范围内采取措施;消除A类不合格品的因素后再提交检查。如涉及出厂产品,应进行事后技术处理。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标志
防盗门均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志应有下列内容:
a) 按4.6条的规定标了有关代号及标记;
b)生产厂名或专用商标或符号。
9.2包装
9.2.1防盗安全门外包装应保证产品表面不受划伤,在运输贮放过程中不产生变形;门框与门扇之间应捆扎;报警装置与锁具等附件应单独包装。
9.3运输和贮存
9.3.1包装好的产品应能符合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的运输要求。
9.3.2存放产品的仓库必须有防雨水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