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是一个工程项目的总体布局,施工图审查,就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审查机构,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涉及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及现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1.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到当地图纸审查中心填写审查申请书,申请审查需备齐以下文件资料:整套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批准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以及审定设计方案的通知书、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工程勘察报告、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以及相应的数据文件光盘;
2.对以上资料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后,由审查中心或其他具备条件的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
3.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审查机构附原因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审查结果合格的,审查机构向设计管理办公室提交审查意见书和审查报告书;
4.设计管理办公室签发批准书,并交付建设单位。
施工图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两个方面。
1.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规定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盖章,以及按规定所要求的其他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设计人员是否为该单位备案人员;
3.施工图与初步设计方案是否有出入,有出入后是否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了及时修改;
4.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无缺损;
5.审查施工图的总平面图设计(交通设施、园林景观等)、结构设计(楼层平面分隔)、消防设计(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疏散广播系统等)、设备设计(选型、管线布置)、建筑设计、节能环保以及抗震等安全方面的有关强制性内容和规范;
6.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7.是否有损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内容。
审查费用,是有具有法人资格和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按照建筑等级和设计费向建设单位收取设计费一定比例的审查费用。具体标准参考各行政区划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