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绣又称宫绣,是一门古老的汉族传统刺绣工艺,以北京为中心的刺绣产品的总称。明清时期开始大为兴盛,多用于宫廷装饰、服饰,用料讲究、技术精湛、格调风雅,民间高档的宫绣大都与皇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是古代汉族劳动人民智慧和艺术创造力的结晶。京绣中最好为针工中的“平金打籽”绣。这种绣,是以真金捻线盘成图案,或结籽于其上,十分精致,华贵。京绣作为“燕京八绝”之一,曾和现“四大名绣”中的“苏、湘、顾”并称为“四大绣”。
2014年7月16日,京绣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Ⅶ-110
作为一种濒临失传的汉族传统宫廷手工艺,"京绣"面临着保护和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京绣这种传统手工技艺承载着民族的文化遗产,凝聚着华夏儿女的智慧,现故宫博物院保存了一批在制作上不惜工本,极力追求珍贵奢华的刺绣精品。由于丝质文物本身所具有的娇弱特性,展出受温度、湿度、光照、粉尘等环境的制约很大,特别是紫外线对丝质品损害较大,因此博物院对丝质绣品展览原物较少,尽量展览复制品,因此博物院在复原文物历史场景工作中,复制丝质品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因为要达到原状水平,绝不是简单的临摹工艺。
京绣有三点极为突出:一、具有独特的地位,有些纹样在其他绣种中是不准许使用的,如龙袍上的十二章纹样和五爪金龙纹只有皇帝才能用(四爪为蟒,用错有篡位之嫌)。二、图案题材广泛:山水花鸟、龙凤图案、飞禽走兽、吉祥八宝等,在运用上更讲求寓意的吉祥,处处有着饶有趣味的“口彩”,所谓“图必有意,纹必吉祥”。三、宫廷艺术风格浓厚、装饰华丽、材料名贵,有的绣品关键部位缀玛瑙、翡翠等宝石。京绣主要用于京戏、古装、影视剧的剧装,特别是传统京剧服装80%有绣活。
相传,留传于世的绣中珍品大部分出自男工巧匠之手,这正是"宫廷绣"与"闺阁绣"的明显区别。作为"宫廷绣",它的制作目的是为宫廷贵爵服务、生产御用制品,而"闺阁绣"则是个人生活日用品,它们工艺制作的要求和标准截然不同。
除了在图案内容、色彩上有严格的规范外,"宫廷绣"对于绣品的标准在针法的分布上也有一些固定的程式和工艺要求,绝不允许存在汉族民间绣品的随意性和自如表现个性的主观创作意识。
其针法极为考究,对不同的图案都有较严格的规范,如在犬袍纹饰图案中,龙眼、鳞片、毛发或以彩线强化装饰所安排的部位、五彩祥云、海的针法等,都有严格的规范和标准,绣工的智慧、技能必须在这一范围内予以体现。当我们鉴赏那些珍贵的清代宫廷绣品时,可以明显看出,虽然年代不同、图形设计略有变化,但典制章法总体是不变的,而且从每一件绣品中都可体验到宫绣艺人高超的技艺和艺术修养。
然而,在如此严谨的规范中,后代也能明显看到个人绣艺风格的不同。绣师的针法遒劲有力、排列整洁、针针到位、厘毫不苟,与画师配合默契,从而达到绣艺最高境界。绣艺的最高境界,绝不是仅靠技法与经验去完成,也不仅仅是常人所说的用线越细、套色越多,就是好绣品。而正如庄子《养生主》所述庖丁,"以心神的运用"来操刀,艺术是相通的,中国书法和绘画中大写意的用笔所强调的笔墨神韵、乐曲演奏中的感觉均同此理,这种意念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