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承包合同,得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所约定的价格,通过双方谈判,最终以合同形式确定下来;其次,承包合同是确定了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且受到了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承包合同的内容有什么?如下文所列:
一.列出发包方名称,承包方名称。
二.承包合同必须条款:发包方负责人与承包方负责人名称、住所等信息。此项明确了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三.承包合同必须条款:承包项目内容与发包方的具体要求。
四.承包的期限,以及承包起止日期的明确。
五.确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及义务。此项条款的约定,须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六.明确因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延期开工与延期完工情况)。
七.明确因发包方因素,而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如期完工的责任。
八.验收方式、标准,以及付款方式的确定。
九.其他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所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
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主要从类型,标的物以及具体内容上进行区别。
一.类型
承包合同:不是合同法所明确规定的合同,或将几类不同典型合同综合起来的。
租赁合同:属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由承租人来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标的物
承包合同:不一定存在实际标的物,可能仅是一类经营模式,例如,出租车行业,司机所承包的只是出租业务,并不是出租车,而车可能是司机自己所有的。
租赁合同:需要有形物作为租赁标的,可以进行交付,且具有使用的价值。承包合同签订目的,主要是对租赁标的物使用权的让渡。
三.内容
主要还得根据合同内容来确定该合同是承包合同还是租赁合同,不可单由合同名称就判定。若合同内容是在约定租赁关系的权利义务,那么即使合同名称是承包合同,它实质上也是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