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条款范文如下,仅作参考: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总工期、质量等级、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图纸:图纸提供日期、套数、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4条甲乙方工作和驻工地代表。
第5条进度计划。
第6条延期开工。
第7条暂停施工。
第8条工期提前和延误。
第9条检查和返工。
第10条工程质量等级。
第11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第12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第14条工程预付款:包括预付工程款总金额、预付时间和比例、扣回时间和比例、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15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第16条工程款支付:包括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金额和时间、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17条甲乙方供应和采购材料设备。
第18条设计变更。
第19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20条竣工验收和结算。
第21条保修:包括保修内容、范围、期限、金额和支付方法、保修金利率。
第22条争议。
第23条违约。
第24条索赔。
第25条安全施工。
第26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27条不可抗力。
第28条保险。
第2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3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逾期付款违约金条款如下:
1、根据2012年7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2、债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有偿合同参照前述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法院已下达判决违约金文书后赔偿方仍逾期付款的,应支付“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固定利率即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合同法违约金条款内容如下: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支付违约金】条款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条款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条款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