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陆

九正建材网

百科 > 房产百科 > 税收 > 减免税

什么是减免税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规定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同时也是税收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减免税有什么分类

法定减免

是减免税的一种分类。凡是由各种税的基本法规定的减税、免税都称为法定减免。它体现了该种税减免的基本原则规定,具有长期的适用性。法定减免必须在基本法规中明确列举减免税项目、减免税的范围和时间。如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用品等免税。

临时减免

又称“困难减免”,是指除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的其他临时性减税、免税,主要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特殊的暂时的困难。而临时批准的一些减税免税。它通常是定期的减免税或一次性的减免税。如纳税人遇有风、火、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纳税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给予定期的或一次性的减税、免税照顾。

特定减免

是根据社会经济情况发展变化和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的需要,而规定的减税、免税。特定减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税收的基本法确定以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所作的新的减免税补充规定;二是在税收基本法,不能或不宜一一列举,而采用补充规定的减免税形式。以上两种特定减免,通常是由国务院或作为国家主管业务部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作出规定。特定减免可分为无限期的和有限期的两种。大多特定减免都是有限期的,减免税到了规定的期限,就应该按规定恢复征税。

减免税的具体形式是什么

税基式减免

即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应用形式有设起征点、免征额和允许跨期结转等。

税率式减免

就是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税收的减免。

税额式减免

就是通过直接减免税收的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额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和核定减征额等。

减免税如何申请

纳税人申请

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2、填写《政策性减免税申请表》等相关减免税申请表。

3、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4、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根据不同减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纳税人

【如】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减免税申请。各具体减免税项目还应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②开办后最早获利年度及最早获利前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2)、“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复认定“老、少、边、穷”地区文件。

(3)、受灾企业:受灾证明材料。

(4)、劳服企业:①劳服企业认定证书;②劳服企业年检合格证;③待业证、失业证、富余证等有关待业人员证明;④企业职工工资表等可以说明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的凭证;⑤安置比例计算及附加说明。

(5)、国有企业兴办第三产业安置富余职工:①有关人员下岗正式文件;②富余证、待业证等证明件;③企业职工工资表等可说明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凭证;④安置比例计算及附加说明。

(6)、校办企业:①校办企业认定证书;②企业非承包性质的证明材料;③企业上缴主管部门或学校利润的财务凭证。

(7)、福利企业:①福利企业认定证书;②福利企业年检合格证;③“四残”人员证明件;④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润分配使用表、残疾职工名册。

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报送资料不全的,税务机关应限期要求其补报;逾期不补或补报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享受减免税条件,有权审批税务机关不予审批。

税务机关应随时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受理的截止日期为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逾期减免税申请不再受理,视同自行放弃享受减免税优惠。

进出口货物税收减免有分为鼓励项目、特殊监管区域、国批减免、科教用品等等。其所需的资料可参考各直属海关门户网站的办事流程。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了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条件

一、软件开发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软件开发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单纯从事软件贸易的企业不得享受。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

4.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5.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6.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软件收入的8%以上。

7.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信息产业部委托认定机构认定的证书、证明文件。

2.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

3.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和人员等基本条件,其生产过程和集成电路设计的管理规范,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

4.自主设计集成电路产品的收入及接受委托设计产品的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必须是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名单之内,并取得经中国软件协会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证书。

(四)新办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是指2000年7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

所称的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

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或超过规定的弥补年限)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所得税减免税的期限,应当从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而推延。

减免税如何备案

第二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纳税人减免税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减免税的批准时间、项目、年限、金额,建立减免税动态管理监控机制。

第二十七条 属于“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以及西部地区新办企业年度减免属于中央收入的税收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国家税务总局不再审批,审批权限由各省级税务机关具体确定。审批税务机关应分户将减免税情况(包括减免税项目、减免依据、减免金额等)报省级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书面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上年度减免税情况和总结报告。

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减免税事项的落实情况应由省级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减免税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减免税基本情况和分析;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减免税管理经验以及建议。

第二十九条 减免税的核算统计办法另行规定下发。

减免税管理办法

减免税税款,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要求使用,税务机关要对其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

(一)经批准减免税的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必须按照统一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减免税税款的使用情况等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二)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根据变化情况依法确定是否继续给予减免税。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因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应继续给予减免税或者纳税人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减免税款等情况,税务机关有权停止给予减免税,并有权追回已减免的税款;减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征税。

(四)纳税人以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减免税或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比照有关规定自行减免税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减免税管理情况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关于九正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访客留言 企业邮箱 网站地图 建材专栏 地区专栏 产品归档 产品地图 服务条款
九正建材网 版权所有©2000-2024      九正建材网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 6464 001 传真:028-83370196